明溪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闽教人[2009]49号《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音乐2人、小学美术4人、小学特殊教育1人。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办法
1、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
2、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个部分,其中:笔试占30%(美术、音乐岗位笔试占15%),面试70%(美术、音乐岗位面试另加技能技巧15%,共计占85%)。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或答辩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分说课、现场考核两部分(美术、音乐岗位面试另加技能技巧)。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学校),由县教育局提出具体聘用方案(按学校条件,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报县编办、人事等部门审批,聘用顺序为:同等分数先高学历毕业生,后较低学历毕业生。被聘用人员届时应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883861
明溪县委编办 明溪县人事局 明溪县教育局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